(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提出列入市委及本部管理的干部及领导班子建设、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全市党员、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和选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工作。
(四)按照党章规定,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五)调查研究拟定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主要政策和制度,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六)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落实干部教育规划,负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
(七)负责全市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检查督促,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宏观管理,落实离退休干部政策,管理市委老干部局。
(九)负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承办有关干部问题的调查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