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吉县围绕省市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和《工作方案》要点,制定“十步走”工作法,确保整治工作推进有序、取得实效。
第一步:学习领会。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学习领会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会议精神,以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点,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整治范围和内容、整治对象、方法步骤和组织领导等内容。
第二步:组建队伍。以乡镇、系统为单位组建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负责排查摸底、推进计划、集中整治等各阶段工作。
第三步:摸底排查。整治工作组对照软弱涣散、党员教育宽松软、基层党建主体责任缺失的不同情形,采取实地调研、随机走访等多种方式,对所辖支部逐个摸排,掌握实际情况,并填写《基层党组织摸底排查情况登记表》。
第四步:集体研究。各党(工)委、党总支召开班子会议,对摸底排查情况进行研究,对能够立即解决的,拿出措施尽快解决;对问题复杂、矛盾突出,一时无法有效解决的列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上报组织部。
第五步:联合审定。组织部根据日常巡查、党建督查、群众反馈等方式印证摸底排查情况,并充分听取纪检监察、政法等9部门意见,以及被列为整治对象党组织意见,最终确定整治对象,并配齐第一书记或党建指导员。
第六步:制定方案。整治工作组按照“一个问题一组对策、一个党组织一个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详实、可操作的整治方案。
第七步:集中整治。从组织设置、服务功能、队伍建设、基本制度、基础工作、主体责任等六个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上级党组织每月至少研究1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工作组每月至少深入整治对象所在单位(村)4次进行指导监督,帮助破解难题。
第八步:随机抽查。县委组织部采取“四不两直”的办法,查看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治实不实、效果好不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时整改。对整顿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效果不明显的,确定为整治重点,实行县级“挂牌督办”。
第九步:评估验收。以班子是否健全、组织是否有力、制度是否落实、管理是否规范、党群是否满意等为评估重点,开展分析评估,实行“销号制”管理。组织部逐村进行评估验收,对确实转化到位的,作为提升对象跟踪问效,防止反弹;对尚未转化的,进行再“会诊”,强化措施,力促转化。
第十步:巩固提升。在评估验收的基础上,围绕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能力突出的带头人、有规范实用的工作制度、有经营性收入的集体经济、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的“五个有”目标,制定提升措施,持续跟进推动,防止出现“边整边瘫”“前整后瘫”现象。